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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关于租房子的事!!~~~

急急急,关于租房子的事!!~~~

律师大哥,又是我!找你们帮忙就是没有好事啊,烦人呢。帮我出个主意吧!!
       我对象今年3月份租了一套房子,但是租给她房子的人不是真房东,昨天(21日)因为假房东没有及时交房租真房东过来收房租,一看不是他租的那个人,当时我们打电话给假房东打不通我们就以为被骗了,所以就报了警结果,警察说是经济纠纷不受理,让我们自行解决。但是后来,我们又找到了租给我们房子的那个人。就是假房东,那个人是倒了一手,房东租给他一个月650元,他又租给我对象700元,我对像的房租是一次付清全年,房租加押金1万元。现在,房东以假房东违约转租为由解除与假房东的合约,他们是 按季度交房租,而我们是一次付清,所以,真房东与假房东,现在不牵扯太多经济,只有一个650元的押金。真房东,让我们与假房东解除合约,与他另签新合同。昨天,就是七月21日,假房东的女婿同意把剩下的房租押金,全部退还我们,但是他以钱不够为理由,只给了我1200元,还欠我5000多元,有打欠条,签的是假房东她女儿和女婿的名字,他女婿并给了我一个04年办理的 旧版身份证,作抵押。并于7月22日,还清其余的欠款。
         我现在想知道,如果,他找借口或离开不还我其余的钱,我只有起诉这条路么??他如果,今天就是借条签署的日期(22日)不还钱,那我的借条是否过期了呢???是应该让其重签还是怎么办???真房东让我们马上签合同,如果不签就让我们搬走,我们现在就只有按真房东的话搬走么??法律对我们受害者没有保护条律么?????

[ 本帖最后由 看天使洗澡 于 2008-7-22 14:38 编辑 ]
心情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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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没人来帮忙么,越这么着急的时刻,怎么有点世态炎凉啊~~
是不是,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这人性都被迅速的磨灭了么??这个社会没好人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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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为大家都比较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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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步一杀天下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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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只是建议啊,不一定非按我说的做

一、现在你没有房子住的情况下,你可以和真房东协商,交一个月的房租,考虑经济上的收益,真房东有可能会心慈手软接受这一要求的,这就给了你一个月的缓冲期。真房东在没有下家或不急用的情况下,不会赶你们走,因为你们是长期的住户,这会受到欢迎的。

二、既然手里有了欠条,而且能够找到假房东,那么你可以争取在一个月内解决这件事情。明确的告诉他们,三天时间给钱,不然马上起诉。只要假房东不从你的视线蒸发就不会有什么问题,再者,你当初是否签了合同以及是否保存房租收据等相关证据(这些很重要)。

三、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合同中是否明确表明假房东是房屋所有人这件事情,如果有的话,可以以欺诈性违约为由进行起诉(依合同),如果都没有的话,那么按照不当得利进行起诉(要有收据)。

四、关键看这家人是不是正经人家,如果是的话都好说,如果是刺头,那你们的麻烦就大了。还有个建议,在签字的情况下,还是要求假房东签字,以防假房东和她女儿女婿双方进行扯皮,到时候你的麻烦更多。这种出尔反尔的事情经常出现,提防为妙。

就说这些吧,真的要走诉讼的话,虎子他们都可以,直接发信息给他们留言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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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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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他女婿全权负责,说是,今天晚上,给我送钱, 我在等。如果,不送的话,我就根据你的建议,去找当初签字的那个假房东老太太 。但是,5000元钱的官司,怎么收律师费。现在只有他女婿的电话和他女婿家的地址。我现在就怕他们不给钱在扯皮,或者说给,但是现在没有钱怎么办??还有,想问:我那个欠条的日期是今天还。如果他今天不给我送钱,那张他签字的欠条是不是就过期,或者作废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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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依然有效,这个不必担心,只是涉及到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的问题,欠款是一年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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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钱,直接告诉他,要起诉,叫他自己看着办 一般诉讼费都是你先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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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 他要是就以没有钱,为由,能怎么办啊~~这样的死帐不是 多的是么~~真愁死认了,
今晚上,就在这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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