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鸦(六)
哎!可真是把我累坏了,这上通宵真是累死了,我通宵结束时,我就回到住处找到了物业的,嘿,算是昨儿没白夸他们,真能办事儿啊,二话没说就派人跟我去了我家,当然开了门之后我是千恩万谢啊!~~~~~~
回到家里,我睡不找觉,随便找份废报纸看看,你还真别说,我发现了一条有意义的新闻,下面再和大家看一遍,顺便呢,我也说上几句儿:
昨天上午8时,市民周女士从威海市环翠水上派出所里领到自己失而复得的皮包时,万分感激,打开一看,除了里面的400元现金和一部价值两千多元的手机没了之外,包里的身份证,通讯录,证券交易卡,银行卡和两大串钥匙等物品全都完好的在包里,令人感到吃惊的是:"这小偷还是个有良心的小偷,竟将手机卡取出来,放回了包里.当得知自己得的包是来威海旅游的广东游客捡到,并通过公园的老大爷转交时,周女士再三恳求,请记者务必要通过晨报表达她的谢意"好心人一路平安,谢谢你们."
不知道诸君看了这篇报道之后,怎么想的?
恰巧,我昨天晚上 上通宵时看了天下无贼,里面的一句话对我印象颇深:"连狼都不会伤害我,人还会伤害我吗?我就不相信,人会比狼还坏!"是啊,我看这些所谓的人那,快不如狼了.
这位周女士的心情,我们不难理解,因为毕竟是对她来说都十分重要的东西完壁归赵了,可是我们不得不深思,这位广东先生他捡到了皮包,拿了钱和手机,他心里能塌实吗?也许会吧!哼!我捡到又还给你就不错了,我拿几个钱儿和对你来说不太重要的东西,其他的不给你,我扔了不也就扔了吗?您要是这么个说法也成,可关键的是得对得起咱良心!关键是那什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到了你们这儿,怎么就剩下那么一点点?我感觉啊,这些"广东先生"们那,还不如完完全全是个贼呢,他们要都是彻头彻尾的贼的话,至少我们还少了一大批"打了折扣的好人"老几位,您说是不?
咱再接着聊聊这个拾金不昧得到报酬合适吗?这个话题也是各大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咱今儿也凑个热闹.
从道德上来说,拾金不昧是一种高尚的品德的体现,能够拾金不昧的人,他们的素质修养一定会很高的,但是如果他收了报酬了,是不是亵渎了高尚的情操?
但是我个人认为啊,在失主完全自愿,而且有是处于一种十分感激的心态的情况下,拾金不昧得到报酬,也不是完全不可以的,至少这种行为能让失主减轻压力,要不总像是欠了那人什么似的.合适的得到甚至索要报酬都是合情合理滴!
可是我们的"广东先生"在捡到东西之后,总要把包里翻一遍,然后看看有没有自己能用的东西了,找到中意的了把有用的拿走,还假仁假义滴去把东西还给人家,你说,这种行为是不是不道德的?
备注:(现在国家也打算出台一系列相关,同时也规定了;一些有关拾金不昧得到多少报酬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