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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连载)宝贝,跟我回家(1)

(原创连载)宝贝,跟我回家(1)

认识骆小雁的时候,我二十一岁。

记不清楚那年冬天是怎样稀里糊涂成了骆小雁的俘虏,因为从今天我已经日渐成熟的审美观来看,这小妮子算不上是个美女,个子不高,穿上高跟鞋才刚好吻到我的下巴;脸上有一大一小两颗痣,稍大的一颗在左边的眉毛丛里若隐若现,右脸颊和鼻尖平行的地方是另一颗,由于没有东西可以遮拦,成了骆小雁的一块心病,每天对着镜子诅咒着那个可怜的小米粒一样的东西,并一度想方设法要去掉却一直没有如愿。

好在……,我只好用“好在”来转折,因为旁边的骆小雁忽然张牙舞爪地扑过来,她在刚才巴拉着眼皮摘隐形眼镜的时候,往我飞舞的十指这边瞥了一眼,我可不想接下来的一周里自己洗臭袜子,所以为了讨好骆小雁,我只好逆转笔锋。言归正传。好在骆小雁皮肤很白,水蜜桃一样,还有长长的睫毛在很惊奇的时候会像两个翅膀一样上下扇来扇去;一副很好看的身材,说的不谦虚一点,那就是一衣服架子,这让我极不情愿陪她逛街,好像满大街的衣服都是为她做的。我的白衬衫还经常被那小妮子裹在身上,像妖精一样在房间里出没,不过也别有一番味道。

在家里的时候,骆小雁最常穿的就是她那件鹅黄色的睡裙,如果你看过《奋斗》,你应该记得李小璐饰演的杨晓芸,我是记得,并且对那丫头为了结婚在深夜里偷户口本的一幕过目难忘,我想是因为她穿着和骆小雁一样的睡裙,并且有着一样的精灵古怪,像个灵巧的企鹅在各个房间里窜来窜去。看到这一段的时候,骆小雁将她的手臂勒在我的脖子里,说,亲爱的我们结婚的时候遇到到家人阻力的时候也要这样先斩后奏义无反顾地去偷户口本。那个表情和眼神怎么看都不是在对我甜言蜜语,倒像恶毒地威胁。很久以后回想到这里,我才发现,有些事,你明白是一回事,做又是另一回事。比如说,谁都明白“偷”是件错事,但是很多人还是忍不住去“偷”,而当初的我和骆小雁,就像是一个爱情的小偷,幻想去偷一些认为属于自己的幸福。

此时此刻的骆小雁,正撅着屁股趴在床上看今天刚到的《37°女人》,眼睛恨不能贴在那一堆花花绿绿里面。如果说最初让我着魔的是她的眼睛,后来我才发现自己是上了鬼子的当了,骆小雁就是那小鬼子。很久以前的我们的第一个夜晚,在我战战兢兢集中精神准备初始牛刀的时候,那小妮子却突然一声尖叫,吓的我魂飞魄散:“坏了,我忘了摘我的眼了!”我惊魂未定地僵在那里,眼睁睁看着骆小雁一骨碌爬起来,拿出隐形眼镜盒,郑重其事地摘下了她的“眼”。这个时候我才知道她原来是300度的近视。这还不算完,第二天早上还在睡梦中的时候我又一次被惊醒:“陈默我的眼呢?陈默你见我的眼了吗?陈默你看到我昨晚上把它放哪儿了吗?”我顿时睡意全无,以为无意中上演了一出诡异的悬疑片,无奈地把一本书拿起来,看着骆小雁惊喜地抓起压在下面的眼镜盒。

写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了,我就是陈默,骆小雁是我的女朋友。从很久以前,就想写点关于自己,关于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的文字,可是不知是生活还是自身的原因,所有的记忆都是支离破碎,零零散散,感官也跟着迟钝起来。

然而不管怎样支离破碎和感官迟钝,我最终还是决定飞舞起十指,任记忆在逝去的青春年华里穿梭,记录下我和骆小雁的恩恩怨怨,祭奠我们走过的那些风生水起的岁月。

[ 本帖最后由 pray851102 于 2008-5-8 16: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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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连载)宝贝,跟我回家(2)

二十一岁生日来临的时候,大二上学期快要结束,新年的脚步声也越来越近,我们站在2004年的尾巴尖上,并时刻准备着被这条无形的尾巴甩出轨道。

生日的夜晚,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典礼,我是宿舍六人中最后一个踏入所谓“奔三”行列的,所以为了庆祝这个历史性的时刻,兄弟们特地举行了一个仪式,在我看来总有一种错觉,像是边远民族的孩子在十几岁的时候举行的一场成人仪式,不管怎么样,在这天之后终于可以与这帮混蛋们平起平坐扬眉吐气了。

可是我扬了一下眉,却没有让自己轻松起来。思绪回转,04年经历的那些人,那些事,那些声音逐渐清晰又慢慢暗淡又转而清晰,在我的脑子里徘徊不定,逼迫我的神经跟着悲愤,睿智,冷静,疯狂。蒋蒋有一次告诉我,我之所以痛苦,是一直以来追求错误的东西。我发现蒋蒋简直是一哲人,在我迷离于正常生活之外的时候,恰到好处地拉了我一把,才不至于摔跟头。

“哎,哥们,今儿是你的大寿,给你个表现的机会,呆会儿请哥几个K歌去怎么样?”说实话,其实这才是蒋蒋的真面目,总是借机揩油,还让别人觉得自己很荣幸。

“什么啊,寿星一般都是被请,所以今天劳烦大伙破费了啊!”接着,我堆起笑凑到他耳边,“谁让咱们是哥们儿呐!”

“没错,咱们是哥们,不过哥们都是用来两肋插刀的,所以……!”说这话的时候,蒋蒋边啃着一只鸡爪子,边向我抛来一只媚眼,右手顺势还抄着一把水果刀朝我的肋骨比划着。

“唉,得得得,您就可怜可怜我这把瘦弱的肋骨吧,到时候老子还得抽出一根来变个夏娃呢!”那混蛋的架势怎么看怎么都像当年木兰她爹“磨刀霍霍向猪羊”的样子,我知道今天是逃不了的,不过是磨磨嘴皮子逗逗乐,现在回想起来,大学四年除了和这帮混蛋穷贫嘴,让人觉得有奔头的日子真是屈指可数。

这个生日无疑是快乐的。

像一群疯狂的小鬼儿似的回到宿舍的时候,天上飘起了飞舞的雪花,铺天盖地,从上铺的窗户望出去,这些小家伙们在夜色里上升,下落,旋转……没有背景和观众,它们却玩的灵巧娴熟。这一切让我掉进了梦的深渊,梦里破天荒头一次没有见到维维,那个一年前让我戴上失恋的帽子并染上抽烟恶习的丫头。在那里我梦到了早出晚归的鸟儿,彻夜的虫鸣,细雨敲窗的清晨,清亮的树叶闪着光。我相信我醒来之后的感受,是一种脱胎换骨的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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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连载)宝贝,跟我回家(3)

回过头来说说蒋蒋吧。

大一下半年的时候,我正迷失在密不透风的失恋的痛苦中,日子过的百无聊赖。那段时间校园里正流行水木年华的歌,歌里面吹过窗台的风和流着泪的容颜,更让我像是踩进了痛苦的淤泥里欲罢不能。那时候我还保留着高中时候的好习惯,就是从不逃课,但是听不听课是另外一回事了,上课的时候我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将随身听的耳机塞进耳朵,并让头发掩盖起来,然后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和古龙金庸黄易约会。

可是有一次,我不小心迟到了,从后门溜进教室的时候发现自己的风水宝地已经被人占去,只好硬着头皮坐在第一排老师的眼皮底下,这一节是我最为讨厌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简称“马正经”,这个名字让我们上第一节的时候就嗤嗤的笑了半天,真是无巧不成书,教这一科的小老太太正好姓马,戴一老花镜,短发,可能是为了追赶时髦烫了一头羊毛小卷,简直一个马列老太太。这小老太太还有一外号,是我们系的“四大名捕”之一,所以我万万不敢在她眼皮地下弄虚作假,只好装出一副好学生的样子认真的听课。上了这么些年学,这点功夫还是有的。

以我的时间观念来推算,前二十分钟左右课堂一直是风平浪静,可是没想到上到一半儿的时候,这位马列老太太的一句话让气氛陷入了“水深火热”之中,只听她用极慢而匀速的语调说:“下面,我来讲讲,恩,讲讲这个问题……”

话音还没有落地,我旁边的一位男同学“腾”的一下站起来,用最快的速度将一本小说塞进课桌,还一边翻书以边低下头来用轻而急促的声音问我:“哪一个?哪一个?老师让我回答哪一个问题?”在我还没明白怎么回事的时候,教室里已经一阵哄笑炸开了窝。就是在这个时候我才知道这位哥们儿名叫“蒋蒋”,我想当初他老爸给他起名字的时候,万万没有预料到今天给蒋蒋同学带来的严重后果。马列老太太低下头,两道寒光从花镜的上方直射过来,其实那眼光里面写的全是茫然,一直到最后她也没明白,这孩子怎么可以在她的课上如此大胆地抽风,只是可怜了蒋蒋,一直在那里像电线杆子似的杵到下课,并为蓄意扰乱课堂几率写800字的检讨。都是“抽风”惹的祸。

人和人之间真的是讲究缘分的,我和蒋蒋的缘分自从上次认识以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一个月后系里进行宿舍调整,我们阴差阳错地成了上下铺,并且很快成了好哥们儿。失恋后的生活平静如水没有一点波澜,可是蒋蒋的出现很好地弥补了这个缺憾,他那大仙儿一样的性格不时地在我们的生活里掀起一个个小浪花,我也开始淡忘从前,慢慢快乐起来。

称他为“大仙儿”简直是证据确凿。

一次,由于头天晚上进行“勾机大战”,窗外翻起鱼肚白的时候六个人才钻进被窝,早上七点五十五,不知谁猛然醒来并大叫一声“惨了惨了迟到了”以后,宿舍便像鬼子进村一样,立刻一片狼藉。几分钟后冲到楼下的时候,蒋蒋忽然说:“坏了坏了!眼镜忘带了!”于是像一个被突然扎破了的氢气球似的扑哧扑哧乱撞着往回跑。这时候这位伙计还不知道自己犯了“骑驴找驴”的错误,据另一位逃课的家伙口述,蒋蒋同学冲回六楼的宿舍以后,上窜下跳地翻腾,样子活像一个精神严重失常的疯子,便忍不住问:“你又抽啥呢?”

“我的眼镜呢?我忘带眼镜了!”

“哥们儿,你鼻子上架着的是马罩啊?”

这时候蒋蒋同学摸了摸鼻子,才想起来昨晚睡觉好像忘了摘眼镜了,于是又像来的时候一样冲出去。类似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在宿舍上演,甚至有一次早上跑早操,蒋蒋匆忙围上自己的红围巾,跑到楼下才发现脖子里缠着的是另一位伙计的火红的秋裤……

日子便这样一天天胡闹着过去了。其实蒋蒋并非真的是一个大脑少根筋的大仙儿,他是一个大智若愚的人,一个搞笑天才,一个仗义的哥们儿,在我一次次偏离生活轨道的时候他都适时向我伸出手,然后顺势拉我回来。他常说,我们应该努力做一个上帝,让所有妨碍我们生活的东西都他妈臣服在哥们儿脚下。我想,这才是我们缘分未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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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连载)宝贝,跟我回家(4)

接着刚才的话题。

放下脱胎换骨的残骸,向外望去,雪后的天空干净的像水,阳光照下来,树上的雪粒闪着星星一样的光亮。远处红顶白墙的别墅成了童话里美丽的宫殿,宫殿脚下的大海平静的像一大匹颜色清亮的丝绸,向天尽头铺展了去。

这是很久以来我第一次这样用心地看这个城市和生活了一年多的校园,往日里只知道浑浑噩噩地在这片石头森林里游荡,阴霾一直像巫婆一样缠绕着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散尽。此时此刻我才发现这个城市原来是相当的美好,让我感觉“女巫”消失以后,会有天使在下一个转角等我。现在看来一切不愉快都是自己找的,你什么时候放下就什么时候解放。

骆小雁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

早操以后,大家浩浩荡荡地涌入了餐厅。我们学校人口众多,为了解决温饱问题,光餐厅就陆陆续续地建造了九个,我们经常去的是第一餐厅。众所周知,大学的饭菜几乎全是一路货色,估计里面抡大勺的师傅都是一个老师培养出来的,做出来的饭菜都极为环保,不小心会从绿色蔬菜里面吃出活的东西来;并且脑子都是一根筋,每天菜都不带变样的,吃来吃去无非都是那可怜的几种。我们每天光顾一餐,并非是它别出一格,原因很简单,它就在宿舍楼下,没有哪个家伙会傻到舍近求远跑去别的餐厅吃同样的饭菜。

我觉得生活总得有点新意,过的才带劲儿,所以今天早饭我准备尝试一下从来没有吃过的东西。好像从第一次在这个学校吃早饭的时候,摆在第六窗口的叫“麻团”的东西就引起了我的注意,网球一般大小,油炸的黄颜色,上面疙疙瘩瘩沾满了芝麻,让我很不舒服,所以一直没有克服心理障碍去品尝。今天我准备豁出去了,买了一个尝尝新鲜。打完粥找了座位坐下以后,我就开始和蒋蒋讨论,到底应该怎么吃这么一大个儿的圆东西,下手吧总觉得不太雅观,蒋蒋说你该像串糖葫芦那样,用一根筷子把它串起来。不过这时我已经像杂技演员一样,用筷子把它夹了起来,炫耀加挑衅似的张开了嘴去啃,谁料,意外总是在一瞬间发生,让人始料不及,又无法挽回。那该死的麻团似乎是被施了魔法,在我嘴巴刚刚接触到它的那一刻,它“噌”的一下便灵巧地跳进了对面的一碗八宝粥里……

这时候我才注意到坐在我面前的是一个女生,没有抬头,眼睛却瞪着我。说实话,如果说我因为她不够漂亮才没有注意,那完全是冤枉,蒋蒋可以作证我全部的注意力都在那该死的麻团上。此刻它正幸灾乐祸地躺在那碗八宝粥里面,黑米黑豆莲子溅了一桌子,甚至……还有几粒在那女生的头发上摇摇欲坠。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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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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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半没了。快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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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不错!有文字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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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女孩子看得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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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没了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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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怎会那么长时间不更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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