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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好心的律师,帮个忙,想咨询问题

请好心的律师,帮个忙,想咨询问题

我的外甥在学校,下课的时间同两个小孩子玩耍,不小心被两个小孩子把两颗牙碰掉了,当时去医院简单处理了一下,两颗牙都"惊"了,因为孩子太小,才10岁,所以医生说要等七年以后才能处理.是个女孩子,如果牙不好的话,将对她以后的生活,工作都会有一些影响的,所以我想请教一下,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处理,学校应该负怎样的责任?那两个小孩的家长应该负怎样的责任?希望有懂的给指点指点!万分感谢!
心情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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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没有人理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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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承担 过错责任, 你可以要求 致害者的父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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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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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具体有无责任要看它有无过错。
2、根据民通意见第160条之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另外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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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帅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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