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12
发新话题   
打印

天地海景---退房事宜咨询!!!高手指教!!!

天地海景---退房事宜咨询!!!高手指教!!!

百灵律师,我于2006年4月购买天地海景花园的房子,当时购房合同写的是2007年12月31日交房。可是开发商至今还未动工,已交涉多次,总是讲月底开工。很明显已无法按时交房。请问此类情况下我可否要求开发商退款?如何赔偿?如退可否按照其现在价格退款?(我当时3100元/平米买的,现其标价3600/平米)
请大师指教!!!不胜感激!!!
心情评论

TOP

按照合同约定

TOP

我也在天地海景买了,只交了订金,她们说今年8月份开工,明年底交房,我的QQ号541030247,加我的QQ吧,有事好有人商量.

TOP

手续不全~~~~~~~~~~这样的房子你们也敢买,换句话说LZ签订的是一份无效合同,只能得到你已交房款的利息~~~~~~~~~~~~~~其它损失实践中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TOP

可以以开发商预期违约,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损失不好计算,可能只计算利息。

TOP

谢谢各位!!!
只能赔偿利息,那可惨了!唉,等吧!!!

诚信置业 !!!!

TOP

不要求解除合同      要求继续履行  并承担违约责任亦可    即逾期交房的损失有约定的按约定       没有约定的可以按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息

TOP

天地海景的业主们,看见的赶紧加QQ27628197,
天地海景业主的朋友们,看见了赶紧告诉你的朋友加QQ27628197
天地海景业主的朋友的朋友们,看见了赶紧告诉你朋友的朋友加QQ27628197
麻烦大家奔走相告一下,天地海景的业主正在大集合,正要讨伐黑心的开发商!!!~!~!!!!!

TOP

我还咨询到了一个问题,天地海景的房子没有预售证。
房地产公司没有《预售许可证》,导致双方未能签订主合同,且当事人事先并不知道房地产公司没有预售许可证,因此房地产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44号)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房地产公司应双倍返还定金给当事人。

  若业主和房地产公司在《认购书》中签定的定金性质是解约定金,则依法释[2000]44号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释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若业主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才得知房地产公司没有预售许可证,则房地产公司存在欺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业主可以要求双倍返还。但是业主事先知道房地产没有预售许可证仍签订预售合同的,则无权主张双倍返还,应依照合同法里无效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

TOP

合同上延期交房有什么条款?

TOP

 16 12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