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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h123456 发表于 2007-8-16 13:06

黑中介 烟房地产凤凰台店

[align=left][align=left][font=宋体][size=10pt][color=#000000]我于2004年买了一套位于芝水小区的商品楼房,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可天有不测风云,因老家急需用钱,所以要把房子卖掉。我先是在网上发布了卖房广告,之后有好多中介公司打来电话,并与我签定了委托书,其中就有烟房地产(以下简称“烟房”)。过了没几天就有好多人来看房。我这套房需要一次性付款,有几位客户都没有那么多现钱所以作罢!烟房凤凰台店领了个客户来看房,没想到第二天就签了买卖合同。我感觉还挺顺利的。因为别的原因,拖延了一段时间。终于等到万事具备,只欠东风的时候了。开始说好只收房价1%为佣金,但当操作时又说要3%的解押金,大约3000元!我卖房就是为了筹钱用,不舍得就没同意,就和买方去解押,结果顺利办成了。这对我来说又省了3000元。到了房屋更名的时候却又出现了问题,正常办理大约需7000元左右的手续费,由于中介公司的拖延耽搁了一段时间,等到我改名时却变成20000元才行。不是由于我的过错却要我承担额外13000元,这让谁都无法接受。最后烟房凤凰台店经理向我承诺以15000元价格当天就能办理更名。急等钱用的我没办法就同意了。结果钱他们拿到手后就一拖再拖,拖了十几天才开始办。办理时又告诉我还需再加4000元,出尔反尔不说我给了他们也没办理完,到最后索性就不管了!都是拿到钱就给办事,可烟房凤凰台店经理收了钱就不管了。最后还是我和买方共同找人帮忙才改成。这次更名共计19000元,可他们只给开了8000元的收据,其余11000元都不知去哪了。我打电话问这个经理,她却说不知道她不管!很是不耐烦!到最后竟威胁我再罗嗦要找人收拾我,满嘴的粗话!真搞不明白烟房地产这么大的公司,竟然用这样的人担此重任!!![/color][/size][/font][/align][/align][font=宋体][size=10pt][color=#000000]提醒买房,卖房的朋友们一定要谨慎,坚决选择一些有信用的中介公司!!!不然不单是多花钱还会上一肚子火。一定要切记!!!也希望有关管理部门能够对此给予监督;管理,不要让类似的事情再发生了!不要让老百姓再上当受骗了!!!谢谢![/color][/size][/font]

luan1982 发表于 2007-8-16 13:23

靠 一个开店的还不老实 要收拾你?难道你不能把他店砸了??难道他还能找到你???

luan1982 发表于 2007-8-16 13:27

我就不信一个做生意的感这么横 他要是敢和我这么说我晚上就让他的店成垃圾场 现在的中介就是大家惯的

今夜星光灿烂 发表于 2007-8-16 19:46

[quote]原帖由 [i]hhh123456[/i] 于 2007-8-16 13:06 发表 [url=http://bbs.cnyantai.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354795&ptid=502229][img]http://bbs.cnyantai.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我于2004年买了一套位于芝水小区的商品楼房,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可天有不测风云,因老家急需用钱,所以要把房子卖掉。我先是在网上发布了卖房广告,之后有好多中介公司打来电话,并与我签定了委托书,其中 ...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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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点不点 发表于 2008-12-9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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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fg250 发表于 2008-12-14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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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198023 发表于 2008-12-28 01:46

建筑商围堵龙湖地产:偷鸡不成反蚀米

  日前,重庆发生了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五局”)组织民工围堵[url=http://cq.focus.cn/news/2008-12-22/593213.html][color=#0000ff]龙湖地产[/color][/url]重庆公司办公楼追讨欠款的社会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今天,此事件有了新的进展。
12月16日,龙湖地产向中建五局发出律师函,就对方组织民工上门闹事的情况提出抗议,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保留索赔和诉诸司法程序的权利。
  此事开始出现戏剧性:到底龙湖欠了中建五局的钱没有?民工的工资该由谁来支付?政府主管部门如何看待此事?
  据负责调解此事的重庆市建委等主管单位认定,事实上龙湖一直以来都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向中建五局付款。而且,考虑到中建五局当前的实际财务状况,重庆龙湖地产还为其提供了预付款、借贷等额外财务支持,目的就是希望中建五局能够稳健经营,善待自己的员工。龙湖甚至还建议过额外支付的钱要专款专用,用于支付民工薪资,并建议中建五局要将支付到民工个人的明细进行备案。但非常遗憾,此次中建五局采取这样的非理性方式向按时付钱并且超额付钱的客户“要说法”,做法极为不妥。
另据业内人士透露,此前中建五局也曾向重庆的其他开发商讨要拖欠的工程款,但都没有成功,因此转而向“付得出钱的龙湖”进行暴力讨要,就是因为“龙湖还有钱”,“能榨就榨”,“正好多捞些过年钱”。年关将近,讨薪讨债本是常见的社会现象,尤其今年行情不好,这样的事便多了起来,本来不奇怪;但这次怪就怪在讨薪讨债也出现了新现象:过去是围堵付不出钱的,这次却是围堵付过钱的。不闹欠帐者,专闹付钱人,实在值得玩味。
  龙湖方面强调:作为一家多年被评为“重合同守信誉”的优质企业,龙湖一直认真履行合约。与围堵办公楼的民工有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是作为这些民工雇主的中建五局,而不是作为中建五局客户的龙湖地产。因此,组织自己的雇员向一直忠实履行合同义务的客户进行所谓的“讨薪”,是无理和误导的行为,十分恶劣,龙湖绝不能接受。
  100%按合同付款、甚至已经超额支付以支持中建五局经营的龙湖地产,肯定觉得自己成了东郭先生。此次发出的律师函要中建五局公开道歉,也在情理之中。
  据悉,此事发生的当天,重庆市建委、江北区政府、江北区公安分局等政府主管部门立即组织当事双方进行了紧急磋商,澄清了事实并进行了调解,有效阻止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调解会上形成了四条意见,包括不能以聚众滋事作为解决问题的方式、政府将进一步组织双方高层促进沟通等内容,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条是:中建五局不能要求[url=http://cq.focus.cn/news/2008-12-22/593213.html][color=#0000ff]龙湖[/color][/url]支付所有款项,即使龙湖同意,作为市建委也不会同意,否则对行业合同执行有影响。
  政府主持了公道,没有支持“向付款人讨薪”的无理取闹,中建五局如意算盘落了空,算是偷鸡不成反蚀米。此事究竟结果如何,我们将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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